Friday, October 19, 2012

打工有后序.

 打工对学生而言是一件让人很感触的事,虽然打工一阵子之后就会开始埋怨.星期一和星期二打了两天工,我就变得很感性了.

人生第一次赚的血汗钱,你还记得吗?

我记错了.我一直以为自己第一次只靠自己的力量赚钱是在中四年末假期时跟父母打工的那两个月.当然,我不是一个好女儿也不是一位好职员.我不但跟妈妈要求了市价的工钱还做两天请三天假.虽然我有这种一日暴之,十日寒之的惰性,但我还是赚了一两百块.没记错的话,妈妈好像是一星期出粮一次,所以拿到工钱时,数目还满客观的.

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第一次赚钱,直到不久前才想起好多年前我已经赚了第一笔的钱.

第一笔钱其实只有RM7.说到这件事就得把接近十年前的记忆捞出来,大概就在我四五年纪的时候.我不太记得实际到底是几时,小学的记忆已经太模糊了.模糊的记忆中,应该是这样.当时我和好友,亦是现在的老友相约一起写一篇作文,然后一起投稿.当时我们每星期都有买一份报纸,我记不起名字,但它的格式就类似中学生的学海.没记错的话,我的文章没有马上被登出,但我很肯定我确实投稿成功了.

我记得我投稿的文章命名为<洋娃娃>.当时我的文笔非常不成熟,虽然现在也没有很稳重.那篇文章里主要都是在描述我对洋娃娃深厚的感情.文中还提到我人生的第一个洋娃娃,那个年龄和我相近的小熊.小熊以前不叫小熊,它叫bear bear. 以前它真的一点都不小,我一只手也只能抓住它的身体.可是我长大了,小熊没能长大,现在我的手张开就已经和它一样大了.

投稿成功后,我明明记得自己把整份报纸都收藏了.可是我有超人的破坏天份,后来报纸就消失了.

我没想过我人生第一份收入会是投稿赚回来的.小时候从来没发现自己在写作方面有那么一点的发展空间,也没有阅读的习惯.只知道小学的时候,我的作文被老师欣赏,后来我就培养了兴趣和信心.

对文字的兴趣不曾淡去,热忱也一直保留在心中,可是热忱并不足够.每个人都会在某方面特别感兴趣,可是兴趣只是一个开始.我对文字感兴趣,有热忱,可是我自愧我没有善用这份热忱.投稿成功了一次,我却就此罢休.我没有努力继续投稿,没有把一次的成功当作鼓励,继续发展.

兴趣是一个开始,要继续走这条路需要却不只是需要兴趣,它需要恒心和努力.

没有恒心,没有努力,兴趣永远都只会是你感兴趣的事情.要在感兴趣的事情里变得优秀,需要无止尽的努力和不间断的恒心.很多人都说兴趣不能当职业,我不否定这句话,但我不觉得这是绝对正确.做人的心态非常重要,一个好的心态会成就许多事情,最基本的便是带来快乐.我认为用一个好的心态去把兴趣变成职业便能克服许多困难.我相信很多人都面对生活没有选择的烦恼,许多人都被迫去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如果兴趣真的能变成我们的职业,其实我们也可以在心理上得到另类的满足.

兴趣不一定要变成职业,但不要荒废你的兴趣.人生不只是职业,兴趣能变成我们的爱好,爱好便是我们生活上的点缀.一道好的菜肴需要点缀以达到色香味俱全,一个好的人生需要兴趣以变得有趣.



 在此附上<洋娃娃>中的主角.它现在和一群朋友(几十只洋娃娃)在箱子里和睦共处.

还有,原来我曾经长成这样.



有句话说三岁定八十.
三岁就和小熊腻在一起的我对洋娃娃尤其是泰迪熊特别有感觉.
一个人小的时候接触的事物对他很大影响.
父母绝对有责任给孩子一个正面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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